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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2020-05-28 16:34  

    一、立项原则

1.“兴趣导向、自主实施”的原则

参与项目的本科学生或创新团队成员应对科学研究、实验研究、技术改造、技术发明、创新设计、产品制作、探究热点问题等有浓厚兴趣,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方法设计、研究条件准备,自主完成实验、调研、制作等工作,自主进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坚持 “四个注重” 的原则

在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注重培养实践能力、注重培养创新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研究成果的实效性。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协作交流、自我管理方面的收获,强调通过立项研究取得具有实际意义的成果。

二、立项内容

1.总体要求

创新训练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清晰、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研发思路新颖、技术路线可行、内容与目标相符、实施条件有保障、适合本科学生特点。

2.立项内容

上一年度的取得良好成果项目的连续、拓展与深化研究;下一年度围绕重要竞赛主题开展的研究与研制;对学校教学及人才培养有实际意义与效果的项目研究;在地方经济建设中起到一定推动作用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研究;在已有产品、材料、工艺和方法的基础上,通过改进能够产生较大变化,并且效益得以增值的研究;与行业、专业紧密结合的有应用价值、有创新的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大学生创业计划项目。

每年12月发布拟重点资助项目的主题与范围,并筛选特点鲜明、有实际意义的项目直接立项。

三、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

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籍的四年制本科二至三年级学生、五年制本科二至四年级学生。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申请人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持参与的毅力。

申请者或是个人,或是项目小组。每个项目组设项目负责人1名,成员1-4人。

一名学生只能申报参加同一批次项目中的一项,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需结题后才能申报。

学校鼓励学生跨学科、跨院系申报,鼓励进行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对有中长期规划的项目分阶段申报。

2.申报条件

申报创新项目应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研究。原则上1位指导教师限指导同一批次项目的一项。

申报项目时须填写“大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项目/创业项目)立项申请书”,学院需对学生的立项资格、拟免费提供使用的研究场所、实验设备和相关条件等予以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对于申报创业项目的研究组需要参照“创业计划书”的要求准备好项目研究计划纲要、相关材料和答辩内容。

3.申报方式

每年3月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并提交“大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经学院审核的项目申报书,素质教育基地集中受理申报事宜。

四、项目审批

素质教育基地负责对申报立项的学生与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核,负责对项目的内容和基本形式进行初步审核,淘汰不符合立项要求和内容要求的项目。

素质教育基地负责组建立项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依据评审办法与标准对项目进行材料评审,必要时增加问询、答辩等方式进行复评,并最终确定项目级别与拟资助的金额。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素质教育基地将在校园网的校园内网栏目、素质教育基地内网的创新实践栏目和素质教育基地外网的创新实践栏目同步发布,并作为该年度大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与资金资助依据。

批准立项的校级项目,按省厅要求择优推荐为国家和省级项目。

五、项目管理

1.项目执行与变化

项目申报成功后,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能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改变主要研究内容。

每个项目的执行时间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学生须充分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及课余时间完成项目。

个别项目因特殊原因需终止或延期结题,必须由项目小组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交素质教育基地备案。延期项目结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2.项目检查与结题

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素质教育基地统一管理,院级项目由项目所属学院管理。

每年9-10月进行中期检查。素质基地负责对国家、省、校级项目集中检查,院级项目可自愿申请参加校级检查。院级项目可参照学校要求由学院组织检查。通过中期检查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引导项目组进一步明确任务、理清思路、集中力量,实现预期目标。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

每年5月组织国家、省、校级项目结题。各级结题项目需填写相应的结题报告,提交项目研究(调查)报告、工作记录、相关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要求上一年度延期的项目必须在本年度结题,届时校园网将提前发布相关通知与具体要求。素质基地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审核项目的完成情况、确定成果形式,依据完成质量与完成程度给出结题、延期、终止等意见,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级优秀创新项目的评选。

3.经费划拨与使用

学校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设立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由素质基地统一划拔与管理。院级项目经费,由学院出台管理办法自行决定。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领取经费使用手册,按划拨的经费与经费管理要求,使用总划拨经费的70%,剩余的30%待结题后使用,并于结题当年年底前结算。终止项目在终止之日停止使用资助经费。经费使用的具体要求见经费使用手册。

六.项目建设

1.培训与交流

素质基地每年面向立项学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就项目如何执行、如何结题、科学研究方法和高质量完成项目等主题进行师生间、学生间的交流与培训。每年选派参加项目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参加校外举办的学术(成果)交流与工作交流等。

2.评选校级优秀项目

凡当年结题和前一年结题(未获优秀)的项目均可参加当年优秀项目的评选。通过评选优秀项目鼓励学生在项目研究中注重方法学习、过程训练、重视成果的实现与完善,从而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创新意识与精益求精的科学精神。

3.组织参加省、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按省、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要求与安排,组织校、省、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成果参加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并推荐优秀论文、作品等参会报告与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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