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院
学院首页学院概况党群工作教学管理学生工作校友园地资料下载联系我们友情链接
新闻中心
 学院公告 
 最新动态 
 招生就业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新闻中心>>最新动态>>正文

大连大学学生学籍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2020-05-28 16:58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精神,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籍注册是学校对在校学生学习资格的认定。包括新生入学注册和学期学籍注册。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暂缓注册:

1.因正当原因无法按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报到,且向学校请假者;

2.有违纪违法行为未作处理结论者;

3.因家庭经济困难(以贫困生档案为准),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等应缴费用者;

4.新生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复查不合格,但没有达到取消入学资格条件者。

第四条 暂缓注册期限为一学期。在此期间,暂缓注册的学生不具有在校学习资格,但可跟班试读,学习过程可作记录,不做毕业生资格审核,达到注册条件可随时注册。超过暂缓注册期限者,学校将不予注册,按第六条处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1.无正当原因未按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报到者;

2.不具有学校学籍或已被学校取消学籍者;

3.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义务者;

第六条 因欠缴学费不予注册的学生须离校,筹集学费,学校保留其学籍一年,缴清学费后可申请复学。其他情况不予注册的学生按《大连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关闭窗口


 

大连大学国际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