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及《辽宁省高校返校复学工作方案》(辽疫防经发总指[2020]2号)文件精神,在《关于做好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安排的通知》(教务处发[2020]1号)基础上,为保证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顺利完成,现做如下要求。
一、考核总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在开展线上教学的同时,应统筹考虑线上教学的进度与教学效果,针对课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方案。
1.保证考核质量
请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认真组织课程考核,合理制定考核方案,如采用线上考核要努力做到与线下考核实质等效,杜绝“水考”。
2.丰富考核形式
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除采用考试、设计、报告、论文、大作业等考核方式外,还可增加课堂作业、线上测试、在线学习情况、线上期中期末考试等适合课程教学要求的考核方式。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手段创新考核内容,如设计开放性题目、无标准答案题目、案例分析、理论联系实际论述等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考核记录存档
各门课程要根据《大连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做好考核记录存档工作,无法以纸质形式存档的,可以采用电子形式存档。
二、考核组织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课程教学特点,本学期采用线上考试与线下考试两种组织形式。
1.线上考试
在保证考核质量与效果的前提下,各教学单位可以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组织线上考试。
(1)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采用“超星泛雅”“雨课堂”等线上教学平台或相关软件进行考试。
(2)自行组织线上考试,如采用综合性、开放性题目,以论文、报告、大作业、设计、作品等形式进行线上考试。
(3)出于疫情时期的安全考虑,大学英语、思政课、高等数学及计算机基础课等参加考试学生较多的公共课,学校不再组织统一考试,由开课单位统筹制定方案,任课教师按教学班组织考试。
2.线下考试
根据课程特点,如果学生能如期返校,可于学生返校后,根据疫情情况,由教学单位组织线下考试。
三、考核的具体实施
1.考核方式报备与方案审核
各教学单位应确定本学期每门课程的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形式及各部分赋分比例,经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对课程考核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审核通过后,填写“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形式一览表”(见附件),于6月8日前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课程代码一致的课程应采用同样的考核形式组织考核。同时学院要引导学生诚信考试,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任课教师需将学院审核通过后的考核方案于6月8日前反馈给学生。
2.考核组织实施
线上考试、线下考试都应参照《大连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采用线上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需事先与学生确定好考试时间。
教务处
2020年5月8日